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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党建责任,提升规范管理----县司法局纵深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浏览次数:1265作者: 金寨县司法局 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9-01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全面系统部署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共梳理顽瘴痼疾7大类19小项,目前基本全部整治到位。尤其是针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入矫办理不规范、思想汇报不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走访不规范以及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等情况,县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大力实施“党建+”工程,推进党建与社区矫正深度融合,注重发挥社区矫正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社区矫正工作新活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党建引领,实施“党建+社区矫正”工程。坚持把社区矫正作为党建工作深入结合新阵地,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干部的党性教育,在判前调查、信息核查、上门走访、问题反馈等工作中持续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纪严格约束。  

    二是出台一套标准,完善执法队伍业务规范。针对社区矫正重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意见共十一条,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日常监管、教育帮扶、请假外出、有关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做详细可操作的规定。3月份配合全市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专项检查活动,6月份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工作,明确了一种请假方式、四类证明材料的“1+4”硬性要求,完善规范请销假等外出情形监管流程。  

    三是建立一种机制,严把办案质量审核关口。建立司法所长、矫正大队长、分管领导“三级审核”的质量监督把关机制,严格把关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集中宣告、居住地变更、考核奖惩、矫正解除等执法情况,形成严格闭环式案卷质量监督,全面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案卷评查5 次、检查卷宗1019 份、发现并整改规范性问题34处。

    四是坚持一种理念,提升队伍建设素质水平。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排查整改及监督考核常态化机制,实行个人定期开展案卷自查、各所不定期开展案卷交叉互评,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办案技巧交流,探析解决社区矫正执法疑难,全力提升工作人员办案综合能力、优化执法案卷质量水平。定期组织“回头看”,切实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分期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开展信息化核查,切实强化执法人员规范化、信息化工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