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网滚动
【英模教育】大别山深处响起基层法官之歌 ----金寨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郝诗亮事迹
浏览次数:2035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7-20

可以平凡,不能平庸;可以无名,不能无为。要对得起“基层人民法官”的称谓,服务老区群众,践行司法为民,用自己的耐心、公心,踏踏实实走好司法公正在大别山深处的最后一公里。这是郝诗亮同志从事审判工作27年的人生感悟。

郝诗亮,男,1972年3月生,1995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中共党员,1995年9月被分配到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原双河法庭、青山法庭、江店法庭、青山法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19年12月回到县法院机关任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在法院工作27年,他扎根基层,不计名利,任劳任怨,各项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所办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组织的考验,获得了法院领导、同志们及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2015年郝诗亮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好了第一件“背包法庭”案件,最高院周强院长及省、市、县各级领导通过视频观摩,获得了周强院长高度肯定;2016年曾获得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17年荣获全省法院个人专项工作二等功,并是金寨县法院唯一一位以法官个人名字命名“法官工作室”的法官。在审判之余,他积极总结审判经验,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安徽日报、江淮法治、安徽法制报、安徽商报、皖西日报发表信息调研文章50余篇。

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积极参加“两学一做”、纪律作风整顿、警示教育、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等学习教育活动,勤奋学习,恪尽职守,创新工作,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同志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作中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和业务知识学习,为树立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贡献力量。该同志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恪守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三个以案”,从未逾越法律、纪律红线和道德、做人底线。自参加工作以来其个人和其任职庭长所在法庭的其他同志,从未发生过一起违法乱纪事件。尤其在涉及金寨一法律工作者“徐金霞”诈骗、虚假诉讼、寻衅滋事等罪名的案件中,自2013年以来,郝诗亮曾办理徐金霞作为代理人的案件96件,无一件为错案,无一件涉及诈骗或虚假诉讼,其本人也从未吃过徐金霞一顿饭,受过一份礼,也从未因其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诉讼利益而放弃原则。

自2013年以来,他共办理民商事案件1500多件,结案质效领先,办案质量名列全院前茅,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进入民二庭以后,由于所接触的大多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该类案件法律关系,社会关系复杂,一般均涉及招商引资企业及县直有关部门,但他从未叫过苦,喊过累,说过烦,总是积极向相关领导汇报、沟通,以期达到共识。

对于庭内干警因工作劳累的牢骚,他也是耐心劝导、说服,并身体力行,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2020年以来,每年大量的信访、维稳案件,他都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协调、化解,对于形成案件的纠纷,他也都不折不扣的根据领导安排办理完成。2020年根据国家扶贫移民局要求,金寨存在大量“户贷企用”案件,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均是郝诗亮一人承办,时间紧、任务重,除了进入开庭审理的外,他亲自到实际用款的企业,动员企业及时还款,最终他高效、高质量办结了所有案件,涉案金额全部收回,及时完成了县委交办的任务。

他承办的原告安徽汉能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金寨金纺纺织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关联,为了双方能够继续更好的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他尽全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只能依法宣判的情况下,他在判决书中写下这样一段话“原告若想提高经营规模,增强公司品位,将被告投入的基础设施收回以便统一管理,在情理之中,但并无必要采取解除合同的方式,而应平等协商,达成共识;被告也不能纠结于前期是自己投入,使原告厂房区位生产条件得到提高的观点,从而“得理”不让人,而应及时核算前期投入,交回原告统一管理。合作创造价值,互利成就未来。租赁的目的是为了共赢,而不是互损,双方应本着遵守法律及合同的原则,诚实守信,坦诚相待,从事市场交易行为;不要拘泥于自身利益,而应相互为对方考虑。希望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拿出诚意,面对矛盾,理性协调,如此才能创造一个公平、合理、互利的市场经营秩序,否则只会一损俱损,得不偿失”。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各方当事人均按照判决书的内容主动履行了义务。

他承办的周某某诉金寨县小南京村村委会及村民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牵连关系众多,涉及几十户村民。原告及其他群众在诉前多次上访。为此他深入小南京村实地勘察现场、走访群众、调查取证,为案件的圆满解决夯实了坚强的基础。案件处理完毕后,当事人均未上诉,案款也得以顺利履行。

法院工作有汗水也有欢笑,每一次成功化解邻里矛盾,每一次挽回离婚边缘的家庭,每一次当事人拿到执行到位的案款,每一次与相关部门沟通成功,当听到当事人发自肺腑的感言“这真是人民的法官”时,郝诗亮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人民法官”一词的深刻含义。2018年正值他在青山法庭工作期间,父亲两次住院,由于弟弟妹妹均在外务工,他晚上在医院照顾父亲,第二天一早赶到法庭工作,直至父亲去世;2020年母亲两次住院,此时他已调到机关工作,下班去医院,第二天早晨回单位照常开庭审理案件,从未因家庭和个人问题而请一天假,从未影响工作。

在法院工作27年以来,他用朴实的乡音俚语,翻译着深奥的法律思维;用坚实的泥巴裤腿踏遍老区土地的每一个角落;用为民服务的初心,装点无悔青春岁月……每一句每一步都践行着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在法院最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生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的法治情怀和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