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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头猪“月供”履约!法院见证的别样和解
浏览次数:272   信息来源: 金寨法院发布时间:2026-01-09

“这笔债我一定认,可眼下实在拿不出钱来,全家都指望这个猪场过日子……”面对上门走访的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被执行人老王的话语里满是无奈。

深秋午后,阳光斜斜地照在金寨县一处养猪场前。没有审判台,也没有法庭,一场特别的执行调解,就在猪圈旁展开。金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代玉与两位受邀前来的县人大代表,同双方当事人站在一起,为这起陷入僵局的债务纠纷寻找出路。此前,老王因经营猪场向李某借款30余万元,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偿还,李某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傅代玉仔细察看猪舍、询问存栏量和出栏周期后,为本次调解定下了基调:“执行工作不能‘杀鸡取卵’,一定要找到既能兑现生效判决,又能保住群众生计的路子。”这番贴近实际、带着温度的话,也赢得了在场人大代表的认同。

然而,调解并不顺利。申请执行人李某起初态度坚决:“判决书白纸黑字,该还钱就还钱,我要的是现金,不是活猪!”她顾虑重重——生猪价格波动大,交付过程麻烦,自己又不懂养殖,接手后如何处理也是难题。场面一时僵持不下。

面对李某的抵触,执行干警将她请到一边,耐心帮她算起“两本账”:一本是“时间账”,如果坚持要求现金,老王短期内根本无力偿还,执行周期将大大拉长,甚至可能面临猪场倒闭、债权落空的结局;另一本是“价值账”,干警结合近期市场价格走势分析,说明按当前行情,以生猪抵债甚至可能比未来强制变卖资产更保值。

与此同时,两位人大代表也从第三方视角向李某解释法院“活封活扣”、保障生产的善意执行理念,并承诺将对后续交付过程进行持续见证,消除她的履约顾虑。

另一方面,干警也与老王坦诚沟通,明确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并指导他细化履行方案,确保交付生猪的品质、重量符合约定,连运输等细节也提前安排妥当,不给申请人增添负担。

经过几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李某的态度逐渐缓和:“大家这么耐心,都是在实实在在帮我们解决问题……那就按这个办法试试吧。”

最终,在法院主持和人大代表见证下,老王与李某当场握手言和,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自2026年5月起,老王每月向李某交付三头符合出栏标准的生猪,用以折价抵偿债务,直至全部清偿完毕。

从僵局到和解,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流淌着司法温情与务实精神。近年来,该院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执行力量下沉、关口前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见证关键执行环节,将司法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更暖人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