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78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31 |
近期,司法部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金寨县白塔畈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白塔畈司法所所长)侯守军同志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自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以来,侯守军同志始终保持着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的信念,学习始终走在前,工作始终干在前,纪律始终严在前,实现了从机关干部到群众贴心人的转变,实现了由“门外汉”到“大行家”的蜕变,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初心。
侯守军同志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创新“背靠背”“换位思考”“冷静期”“趁热打铁”“另辟蹊径”和宜少不宜多、宜缓不宜急、宜暗不宜明、宜粗不宜细“四宜四不宜”工作法,法理情相结合化解矛盾纠纷,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侯守军同志先后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当事人满意率达100%,从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导致信访或群体性事件。本着“调解纠纷是治标、预防纠纷才是治本”的理念,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调处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群众。
侯守军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勤勉敬业,勇于担当,作风正派,牢固树立为民情怀,在为民服务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中践行初心和使命。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坚持原则,做到廉洁调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人民调解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