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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司法局:“四强化”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浏览次数:892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18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以来,金寨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突出“四强化”,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日常调解能力。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流转、老人赡养、婚姻家庭、交通安全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读,除此之外,还通过以案释法,分析常见矛盾纠纷,从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让人民调解员清楚调解工作必须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努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坚持关口前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超前谋划,及时掌握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多方联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事件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排查,对苗头性纠纷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调处,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化解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调处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强化调处和回访。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调解。首先抓好纠纷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从法律与道德层面进行说服、疏导,以理服人。其次注重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以案释法,以事议法,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群众遵纪守法和遵守公共道德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最后对调处的每一起矛盾纠纷,事后由专人定期回访,防止纠纷再起,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权利义务。

  四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充分利用“送法下乡”活动集中进行普法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营造人人学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宣传活动,使群众充分了解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以及调解效力等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居民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