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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教育】 使命呼唤担当 初心引领实践 ---一线社区矫正工作者诠释榜样力量
浏览次数:1504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7-20

汪承旭,男,1973年11月21日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金寨县政协第七、八、十届常委,目前担任金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参加司法行政工作27年来,汪承旭同志坚守初心,立足本职,勇于担当,敬业奉献,树立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多次受到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坚定信仰,做对党忠诚的“实践者”。

作为一名党外干部,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鲜明,具有坚定的组织原则,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完成各项政治学习任务,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二、坚守初心,做为民服务的“守护者”。

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群众办实事。

新型冠状疫情的肆虐,使得2020年的春节与元宵节与往年大不相同。汪承旭同志与同事们一边包保小区值守、入户发放口罩、参与卡点值班劝返、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一边利用多种手段时刻关注着矫正对象的动态。坚持毎日统计上报涉矫正对象疫情,并灵活运用远程监管手段,对辖区200多名矫正对象进行随机电话或微信位置抽查,在送去节日祝福的同时又反复提醒他们不外出、不聚会、主动服从镇村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还积极倡导矫正对象主动为抗疫做力所能力的事。在他的动员下,30多名矫正对象通过参与执勤、劝返、捐助、献血等形式,以自已的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正月初五,汪承旭就冒着疫情风险,配合外地监狱为本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郑某某顺利办理了入矫报到手续。3月中旬,汪承旭即深入我县疫情较重的汤家汇、吴家店等乡镇开展走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排查。3月底,他又带队在全县24个乡镇开展矫正对象巡查点验。因为他的“逆行”,不仅守住了我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底线,也确保了我县矫正对象无一人感染疫情。

三、勇担使命,做依法履职的“践行者”。

(一)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

“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是社区矫正的第一道关口,我们对评估对象的调查一定要客观、全面、公正,为下一步的社区矫正打好坚实的基础”这是汪承旭同志对调查评估工作的要求,也是他从事调查评估工作的标准。2020年10月份,金寨县司法局受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委托,对本县籍服刑罪犯杨某某进行假释前的社会调查。经对杨某某户籍地的村民、村委会等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杨某某在家乡的一贯表现较好,杨某某年迈的父母和幼小的两个孩子也亟需人照料;但通过当地公安派出所了解到,杨某某在外务工期间,曾因盗窃罪被行政拘留过,且服刑的所犯罪行,社会影响较大。鉴于杨某某的复杂情况,为确保调查评估结果的客观全面公正,汪承旭同志陪同局领导一道,来回驱车1400多公里,在监狱的积极配合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与杨某某“见面”,对杨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改造情况、假释后的打算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做细做实了对杨某某的假释前社会调查。自汪承旭同志到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以来,指导及参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700余件,评估意见被决定机关采信率达98%以上。

(二)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

一是重视好矫正对象入矫、矫中和解矫教育。对新入矫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告知权利义务,帮助他们树立身份意识和在矫意识;矫中开展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提醒警钟长鸣,劝导他们树立信心、珍惜当下;解矫前引导他们梳理总结、做好规划,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心灵感化,让他们树立“我要矫正”的理念,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矫正效果。

二是加强重点矫正对象管控。对排查梳理的重点矫正对象,实行“二级包案”制度,汪承旭同志总是主动担任管理难度大的矫正对象的责任人,每月按时对重点矫正对象落实定期走访教育,耐心开展谈心活动。矫正对象彭某某,因与他人存在情感纠纷,隐患较大,汪承旭通过无数次的找她谈心,最终促其抛弃“游戏人生”的态度,帮助其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也消除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

三是对一般矫正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在进行电子定位巡查中,汪承旭发现刚入矫不久的矫正对象王某,便出现擅自越界的情况,立即要求司法所长查明原因,并对其予以警告处分。在了解到王某因父亲生病而大学辍学,后因无正事可做才走上犯罪道路时,汪承旭暗下决心:“必须尽快让王某安稳下来,好好把握住缓刑的机会,不能让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为了让王某稳定下来,汪承旭经多方联系,终于将王某介绍到一家企业上班。有了工作,终于让王某稳定下来,一个月3000多元的收入,也有效缓解了其生活压力。王某吃了“定心丸”,于是主动服从监督管理,日前已顺利解除了社区矫正。

(三)倾情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扶。

除了对矫正对象的严格监管,他还想方设法为矫正对象帮困解难,让社区矫正对象排除后顾之忧。矫正对象丁某近年家庭连遭变故,妻、子先后意外死亡,现和80岁父亲相依为命,他本人又患有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家庭极其困难,其因此失去生活信心,破罐子破摔。了解到丁某的情况后,汪承旭同志立即联系动员企业对其进行帮扶,为其捐款3000元。矫正对象胡某某因交通肇事致家庭经济困难,上大学的女儿主动提出退学,胡某某因此思想压力巨大,无法安心接受社区矫正。汪承旭联系动员三家企业向胡某某女儿捐资10000元,并承诺继续支持他女儿直到完成学业。汪承旭同志倾情帮扶,让丁某和胡某某彻底转变了态度,表示一定安心接受矫正,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

汪承旭同志还充分利用担任县政协常委、县《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县检察院听证员、县金江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等身份,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积极宣传法律、普法育人,积极为维护我县的和谐稳定而默默地不懈努力。

牢记初心,不辱使命,汪承旭同志默默地扎根基层一线,与金寨县司法局的同志们一道,在老区金寨的红色土地上,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了社区矫正的累累硕果,诠释着新时代一线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榜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