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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梅山司法所:“三聚焦”彰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作为
浏览次数:774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13

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助力辖区内企业可持续发展,梅山司法所不断探索工作思路,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聚焦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彰显优化营商环境新作为。

聚焦法律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安装“新内核”。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多平台、多途径、多方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旧媒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讲、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干部和企业群众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形成人人都关营商环境,事事都关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二是送法进企业,宣讲劳动法、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解答企业职工和管理者咨询的法律问题,切实提升企业管理者、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人群,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稳定剂”。一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严格监管与倾情帮扶相结合,一方面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落实日刷脸、周汇报、月报到、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外出审批等制度规定,防止脱管、漏管,另一方面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向在册困难矫正对象伸出援手;二是推深做实刑释解矫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三是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耐心做好缠访、闹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合理诉求信访人的利益。

聚焦人民调解,为优化营商环境添加“安心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人民调解中排查、受理、调解、回访的每一环节。利用网格员、妇女代表、村干部贴近情况,熟悉群众的优势,通过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矛盾研判和纠纷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矛盾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做到“排查在前,预防为主,调防结合”;调解中邀请族长、退休老干部等群众心中威信较高的人士,行业型、专业型人才参与调解,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主体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协议签订后,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了解协议履行情况,避免出现“民转刑”、越级访等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一步梅山司法所将持续发力,以“等不得”的紧迫感和“坐不得”的责任感,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助力辖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