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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政法干警的公开信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浏览次数:1365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21

同志们: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请全市政法干警强化身份意识,树牢法纪观念,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学会“拒绝”,不甘“围猎”,洁身自爱,清廉正派,自觉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等各项纪律要求。

一、认真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二、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三、不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拒绝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

四、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

五、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对于以上要求,市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将带头自觉遵守,请全市广大政法干警予以监督。

同志们,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生态,为平安六安、法治六安建设而不懈奋斗!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六安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