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994作者: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毛醒 发布时间:2021-05-15 |
为切实整治顽瘴痼疾,高质量做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实施“一告知,一承诺”,即《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相关禁止情形的告知书》、《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无违规参股借贷承诺书》,坚决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顽瘴痼疾,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现将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相关禁止情形告知如下:……”,告知书详细介绍了在职检察干警及其配偶、子女不得有的具体行为,以及离任检察干警不得有的具体行为,并详细说明了违规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告诫干警对照检查、自觉遵守。
全院干警还就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无违规参股借贷行为签署承诺书。
通过“一告知,一承诺”,为干警们筑起了一道“安全警戒线”,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他们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警示干警要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不从事和参与经营性活动,不经商、办企业,坚决不参与违规参股借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