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金寨法院:用司法的温度温暖古稀老人的心
浏览次数:1321作者: 金寨县人民法院饶德丽 发布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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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今天上午还准备去县医院做透析呢,我先吃点东西,再去法院开庭,你等我一会行不行?开完庭以后我再去做透析。”听到1949年出生,现年已经72岁高龄的当事人台某这样说,承办法官心里一咯噔,赶紧嘱托当事人以病情为重,会尽量与被告彭某协商争取另定开庭时间。
事情是这样的,原定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9点开庭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前温馨提示双方当事人准时到庭时,得知72岁高龄的原告台某忘记了开庭时间,且其患有尿毒症,准备当日去县医院做透析。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耐心安抚,并电话与被告彭某沟通,彭某同意调整开庭时间为同月14日上午9点。
台某与彭某是多年前在梅山镇徐冲村麦秆农场结识的,当时彭某承包农场,台某种植的树木想要通过彭某卖给农场,但后来双方不仅生意没做成,台某还辗转借给彭某30000元钱,借款到期后,台某多次催要,但彭某屡次以各种借口拖延搪塞。
在彭某认可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从11日至14日苦口婆心电话调解,但最终无果,只能如期开庭。14日上午8时许,原告台某杵着拐杖见到承办法官时感激地说:“饶法官,虽然你没帮我调解好,但我也要特别感谢你,你打了那么多电话,又让我准时去做透析,以后我再也不会轻易借钱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