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98作者: 金寨县司法局 长安网 信息来源: 金寨县司法局梅山司法所发布时间:2016-09-27 |
梅山司法所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法庭庭审旁听活动
为加强全镇干部群众法治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9月14日上午,梅山司法所联合梅山镇综治办组织50多名干部群众在县法院民庭旁听了该镇龙湾村两名女青年董玲玲、董雪梅在长江河溺水身亡民事赔偿一案的庭审活动。
庭审共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原被告双方律师分别陈述了理由,并进行了质证,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证言。并围绕造成董玲玲、董雪梅溺水深坑是谁造成的,相关部门是否监管缺位附带民事责任进行了激烈辩论。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期继续审理。
通过半天的庭审旁听,为参加旁听的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